返还价金民事诉讼胜诉
承办律师:林淑琴律师
• 案件类别
民事
• 案件地区
台中
- 案件事由
返还价金
- 案件经过与结果
原告主张: 原告在被告架设之网站「00电器」向被告订购LG洗衣机2 台,被告派员将洗衣机送至原告之住所,拆箱时系争洗衣机内有大量水渗出,安装人员称系原厂试机水,原告一时不察而受蒙骗,嗣向被告之客服人员反应,要求解约退货, 然被告取回后竟以系争洗衣机有外伤为由拒绝退费,爰依民法第359 条规定或消费者保护法第19条第1 项规定解除系争买卖契约,并依民法第259 条第2 款规定请求被告退还价金。
被告主张:
被告於安装系争洗衣机有拍照存证,证明纸箱及封绳均属完好,且安装完毕
后给原告签收,衡以一般新洗衣机出厂前会做性能检验,故机内残留水分乃
为正常现象,堪认系争洗衣机安装时有试机水渗出乙节,并不构成物之瑕疵。
其次,被告经原告表示解除契约而派员前往原告住所取回系争洗衣机时,有
再次当场拍照存证,照片显示系争洗衣机在运回前,底层之洗衣机外部已有
凹痕损伤,被告另发现原告已使用过系争洗衣机。被告无法在福利品专区销
售,消费者有回复原状之义务,故於原告回复原状前被告得行使同时履行抗
辩,拒绝退费。
诉讼结果:
原告之诉驳回确定。被告公司毋庸返还价金,并已取得确定证明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