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产遭侵占成功诉请返还
• 案件类别
民事
• 案件地区
高雄
- 案件事由
原告与被告的母亲共有房产,且多年居住於此,被告趁其母亲过世后办理继承登记之际,向原告谎称也需要原告之身分证、印鉴、印鉴证明共同办理,被告取得前开物品后伪造买卖契约书,并向地政机关以买卖为原因将原告所有之房产擅自过户据为己有。原告发现后多次与被告联系未果,甚至得知恐已潜逃出境,许女士遂来所寻求律师协助。
- 案件经过与结果
起初因担心诉讼程序冗长,被告恐在审理期间擅自将房屋过户,遂先协助许小姐向法院声请假扣押及诉讼系属登记(注:1.诉讼系属登记的效果,是调阅土地、建物地籍或建物誊本时,可以看见该不动产正在诉讼进行的登记字样,日后第三人不得主张善意取得,必须承担诉讼结果2.於106年修法后,法院若认为释明不足时仍须提供担保金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