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還價金民事訴訟勝訴
承辦律師:林淑琴律師
• 案件類別
民事
• 案件地區
台中
- 案件事由
返還價金
- 案件經過與結果
原告主張: 原告在被告架設之網站「00電器」向被告訂購LG洗衣機2 台,被告派員將洗衣機送至原告之住所,拆箱時系爭洗衣機內有大量水滲出,安裝人員稱係原廠試機水,原告一時不察而受蒙騙,嗣向被告之客服人員反應,要求解約退貨, 然被告取回後竟以系爭洗衣機有外傷為由拒絕退費,爰依民法第359 條規定或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 項規定解除系爭買賣契約,並依民法第259 條第2 款規定請求被告退還價金。
被告主張:
被告於安裝系爭洗衣機有拍照存證,證明紙箱及封繩均屬完好,且安裝完畢
後給原告簽收,衡以一般新洗衣機出廠前會做性能檢驗,故機內殘留水分乃
為正常現象,堪認系爭洗衣機安裝時有試機水滲出乙節,並不構成物之瑕疵。
其次,被告經原告表示解除契約而派員前往原告住所取回系爭洗衣機時,有
再次當場拍照存證,照片顯示系爭洗衣機在運回前,底層之洗衣機外部已有
凹痕損傷,被告另發現原告已使用過系爭洗衣機。被告無法在福利品專區銷
售,消費者有回復原狀之義務,故於原告回復原狀前被告得行使同時履行抗
辯,拒絕退費。
訴訟結果:
原告之訴駁回確定。被告公司毋庸返還價金,並已取得確定證明書。